高邑县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8月13日,高邑县法院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张静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魏志军主持。

    会前,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章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高质量开好这次组织生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上,首先由魏志军通报了上半年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和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随后,支部委员和参会党员逐一发言,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讲差距不足,认真查摆、审视自身,针对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最后,张静强调,要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在党性锤炼上下功夫,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能,保持艰苦奋斗、干事创业的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