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遗产起纠纷 法官调解续亲情

近日,竞秀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的案件。本案中,被继承人有四个子女,即本案的原告和三被告,原告为被继承人次子,三被告分别为被继承人长子、长女和小女儿。被继承人曾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一份,将自己所有的房产留给原告继承,其他人不得干涉。被继承人去世后,原告按照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被告不予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故原告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本案中只有原告与被继承人长子对房产归属争议较大,兄弟二人此前因继承房产的事情动手打过架,原告因此被判缓刑。主办法官意识到本案不仅涉及到继承纠纷,还有兄弟二人的意气之争,具有可调解的空间。法官多次与长子、次子沟通交流,使当事人在了解遗产继承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认识到亲情的弥足珍贵,法官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

有时候看似平凡的继承纠纷实则牵扯更多的是骨肉亲情。办案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一方面要以法律为依据,公平公正对待当事人,另一方面也要善用情理,抓住主要矛盾,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