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

2021年8月12日上午,在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阜平县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出席会议的有阜平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段金玉同志,专职委员贾东升同志,第二检察部主任顾艳阳同志,阜平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赵继军同志,河长办股长顾东亮同志。会上,段金玉介绍了关于协同推进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内容。与会人员针对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达成共识,确定了阜平县“河长+检察长”联络室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敲定了《阜平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意见》。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将会强化河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河道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服务保障全县河道生态保护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街接,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