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重新定价 转换什么利率更划算?
2019年最后一个周末,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转换方案正式出台,这是央行继8月LPR新机制改革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按照公告要求,2020年3月1日-8月31日之间,银行需要完成所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这就意味着在3月1日前,银行需要做好自身的转换方案、系统开发、人员培训和客户沟通等,且理论上要在明年8月底和所有存量浮动贷款客户协调签订新的贷款合同。
那么,存量房贷利率定价基准具体怎么调整呢?央行公告给出答案。
央行公告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按照公告要求,在转换过程中,重新约定利率的定价机制有两种选择:
首先是选择“LPR+加点(加点可为负值)”利率。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其次,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值得一提的是,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房贷族如何计算“新利率”,到底哪种形式更划算呢?
下面,中国吉林网用举例方式,给你抽丝剥茧……
咱们举例之前,先把“前提”统一。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中国吉林网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可以看到如果你选择固定利率,那么今后房贷利率就是5.39%。
反之,如果选择“LPR+加点”利率,计算后可以发现,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但需要看到,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换句话说,2020年月供水平不变。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在这里可以来一次假设,如若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下降,月供或有减少的可能。
说到这,作为选择“LPR+加点”利率的核心点,LPR未来下降的可能有多大?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认为,中长期来看,LPR大概率仍将继续下行,用户选择转换成LPR定价基准的方案比较有利,未来利息支出会有所减少。当然,相比LPR可能下降带来的利息支出减少,如果用户更重视利率稳定性和便捷性,也可以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
此外,因为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未来LPR下行,享受7折的商业贷款用户,有可能会支付比公积金贷款更低的利息。不过5年期LPR水平未来下降速度不会过快,下降幅度也会比较平缓,若下降3.43%-3.25%=0.18%(当前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可能会经历较长的时间。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尽管银行会提供浮动和固定两种贷款报价,但在预期LPR下降背景下,客户通常会选择浮动利率报价,因为点差已经固定了。如果因经济回升、通胀上行,LPR处于上升周期,则房贷利率也会随之走升,而如果此前签署的是固定利率,则房贷成本不变。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银行中长期贷款主要有个人住房贷款、企业贷款和政府贷款类。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占绝对大头,根据央行公布数据,金融机构2019第三季度末中长期贷款余额38.56亿元,而主要金融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就有29.05亿元,剩下不到10亿为企业贷款和政府贷款。
关键词: 房贷转换什么利率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