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落地!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定结果出炉 当前快播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获悉,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核定了48座抽水蓄能电站的容量电价。

据介绍,这是国家发改委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首次按照新的抽水蓄能价格机制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所有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

《通知》指出,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同时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


(资料图)

2021年4月30日出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简称“633号文”)对已投产抽水蓄能电站的核价有明确规定,本次的核价结果出炉,标志着历时两年的核价工作终于“靴子落地”,释放了清晰的电价信号,有利于形成稳定的行业预期。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注意到,《通知》同期公布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表显示,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有的调升有的调降,即便在同一省级区域内,电站容量电价也有升有降。

民生证券经对比指出,江苏省内电站三降一增,其中沙河上涨51元至700元/千瓦,增加容量电费0.045亿元/年;溧阳、宜兴、天荒坪抽蓄电价分别下降42、51、114元至618、542、417元/千瓦,对应每年减少容量电价补偿0.56、0.45、1.81亿元/年。

《通知》发出后,在行业内也引发了强烈反响。

当日晚间,南网储能(SH:600995)召开投资者沟通交流会,对本次抽水蓄能电站核价情况进行说明。

南网储能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了公司投运的7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根据核价结果,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收入预算4.96亿元。

南网储能隶属于南方电网,是国内最早进入抽水蓄能行业的企业之一,截至2022年底,公司投产抽水蓄能装机容量1028万千瓦,占全国已投产抽蓄装机容量的22.5%,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除了在建项目外,目前公司抽水蓄能储备容量约3000万千瓦。

南网储能表示,核价结果对公司经营短期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在抽水蓄能长期向好趋势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加快发展抽水蓄能的战略不变。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容量大、速度快、稳定性强等特点,有助于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自“十四五”规划以来,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华夏能源网(公众号hxny3060)注意到,近年来,国内抽水蓄能发展迅速,尤其是2022年,国内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和投资迎来历史高峰。

据抽水蓄能行业分会2023年1月1日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共核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48个、总规模6890万千瓦,较2021年1380万千瓦翻了五倍,年度核准规模超过之前五十年投产的总规模;总投资规模超过4500亿元,较2021年898亿元的投资额也翻了五倍。

而今年以来,中国抽水蓄能依然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截至目前已有8个抽水蓄能电站获批,装机规模总计达到949.5万千瓦,投资金额约685亿元。

面对抽水蓄能汹涌的投资热潮,也引起了人们对投资过热的担忧。不久前,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针对目前部分地区前期论证不够、工作不深、需求不清、项目申报过热等情况,坚持需求导向,深入开展抽水蓄能发展需求研究论证工作。同时明确:对于需求确有缺口的省份,按有关要求有序纳规。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暂时不予新增纳规。

民生证券则指出,对“十四五”期间计划投产的电站全部明确容量电价,结合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通知,有望给过热的抽蓄大开发降降温,防止未来出现供给过剩的囧境。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3〕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抽水蓄能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及有关规定,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具体见附件。

二、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议并对外公示,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度;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结算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电价执行情况、可用率情况等报我委(价格司)和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三、各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委(价格司)。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11日

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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