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部署非煤矿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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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近日,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此项工作。

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所有正常生产、建设、整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同时对“启动复工复产、有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和“无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排查整治工作也作出了安排部署。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统筹抓好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全市汛期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项工作,坚持严管与服务并重,精准执法重典治乱。各企业要对照64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项排查、对标整改,务必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对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果断采取停产停工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为确保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全市非煤矿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领导组表示,按照我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将组织专家和部分媒体代表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为使各级监管执法人员进一步准确把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执法程序,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我市组织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了山西应急管理厅组织的“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专题讲座,为此次专项行动提供了人才和技术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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