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第二批宅地出让补充公告:房企需提交购地资金来源说明

9月17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官方发布了针对二批次用地出让的补充公告,就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选内容和评分标准、购地资金来源说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和细化说明。其中,在购地资金方面,竞得人/中标人须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购地资金来源说明和能支持“购地资金来源说明”中涉及事项的相关资料。

附件1: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选内容和评分标准

附件2:购地资金来源说明

附件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附件4:《关于京规自(通)供审函〔2021〕0005号“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通函〔2021〕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