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健康发展住房消费:租房购房享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消费升级发展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出,要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不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到2025年,新改建公租房7.32万套,棚户区改造33.75万户。

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优化住宅户型设计,完善使用功能,提高住宅健康性能,合理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继续推进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系统平台,逐步推动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发展投资公司,大力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鼓励通过新增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利用整幢既有房屋用于出租,将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保障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同时要扩大绿色建材消费,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着力开发绿色、节能、环保、智能等高品质商品房住宅项目。

关键词: 江西 健康 发展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