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交易新规12月起执行,拒绝中介乱收费

10月27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市住建委关于全面开展经纪机构存量房屋买卖网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对二手房的全交易流程进行了系统性规范。在网签环节,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凡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由经纪机构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经纪机构应认真核对买卖双方出示的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凡买卖双方未出示上述材料或经核对信息有误的,不得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经纪机构网签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规范经纪机构开展存量房买卖网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