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开工

12月15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份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关于共建“一带一路”进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2月13日,中国与非盟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召开,双方围绕抗疫、粮食、能源、产能投资、基础设施、质量标准、统计等领域合作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共识。会议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非洲联盟委员会关于建立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中老铁路的开通运营,是共建“一带一路”实打实的成就,是中国以更开放的姿态与世界分享发展机遇的典范,对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走深走实、促进区域内国家互联互通具有里程碑意义。

其中对于记者提出的如何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问题,发言人表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地方建设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扩大有效投资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在投向上加强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管理。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和发改委明确了交通、能源等9个方面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并且联合制定了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也就是明确了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哪儿、哪里不能投。

二是在前期上抓紧做好明年专项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今年7月份,发改委已提前部署各地方抓紧抓早开展明年专项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是在进度上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开工和建设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进展情况监测调度,督促各地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抓紧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尽快开工;对在建项目加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实施。通过压实地方责任,促进专项债券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