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年内启动碳信息披露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基本内容应包括碳排放信息。今年12月前,湖北省内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将强制披露碳排放信息。

湖北之外,近年来,我国多地发文强制要求重点排放单位披露碳排放信息。业内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碳信息披露(下称“碳披露”)机制正不断完善,覆盖范围由“点”扩大为“面”,执行机制由“自愿”逐渐向“强制”过渡,但短期内强制碳披露仍以上市企业及纳入碳排放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为主,下一步将重点向即将纳入碳市场的水泥、电解铝、钢铁、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延伸,逐步扩大范围。

碳披露即对于纳入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要求其披露年度碳实际排放量及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配额清缴情况,依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或技术规范,披露排放设施、核算方法等信息。

披露的碳信息可以清晰展示企业碳排放量,有利于帮助企业提高气候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高质量的碳排放信息也有利于发挥全国碳市场的定价功能,促进全社会减排。

近年来,具备成熟条件的上市公司主动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披露碳信息。根据《2021中国上市公司碳信息透明度》发布的数据,2021年,2124家联交所上市主体中,共有456家披露了碳信息,占比为17.67%;1451家上交所上市主体中,共有158家披露了碳信息,占比为9.8%;882家深交所上市主体中,披露碳信息的占比为11%,达118家。“近几年,参与碳披露工作的上市公司数量、参与国际碳披露的项目个数均在逐年增加。”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建红说。

此外,《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排行榜(2021)》还公布了我国碳排放总量排名前100的上市公司名单,为上市公司碳信息进一步透明化奠定了基础。中国广核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当前,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进程正进一步加快,碳管理能力已逐渐成为评估上市企业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未来,碳披露、碳管理能力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

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彭应登介绍,我国碳披露工作以去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与《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为标准,主要围绕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2000多家发电企业。

彭应登进一步指出,“将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污企业作为强制碳披露工作重点,是为了强化碳披露的社会监督责任。”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四川、江西、吉林和浙江等多地均已印发关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的管理文件,强制要求重点排污企业披露碳排放信息。

“通过‘自愿+强制’结合的方式,我国碳披露主体范围正逐步扩大,但短期内仍会以纳入碳市场的重点排污企业为主。”彭应登表示,由于我国企业气候变化信息披露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企业自愿披露碳信息的水平参差不齐,整体还处于初级阶段,碳披露的主体边界、范围以及企业碳管理情况缺乏统一界定。所以,碳披露工作将逐步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否则将会影响企业碳披露的数量和质量,甚至出现“乱披露、假披露”情况,对碳市场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下一步,水泥、电解铝、钢铁、化工等即将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高耗能企业应未雨绸缪,提前做好碳披露准备。”彭应登说。

尽管部分重点排污企业的碳披露已在强制执行范围内,但记者了解到,其中不少企业对于这项工作的认识仍然不足。

“我们集团共有5个热源厂,都是保民生的供热机组,机组容量较小,人员配备不足,所以碳披露工作目前是由环保人员兼职做,各厂协调人员也会帮忙处理相关事项。我们的碳披露工作是近两年才开始做,经验与人力都相对不足。”某热电厂负责人表示。

一位钢铁企业从业者则表示:“目前我们还没进行碳披露工作,主要是不太懂。碳信息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取得相关认证?做碳披露有什么用处?我们对这些都不是十分明确。”

与大型电厂或大型上市公司有独立的碳管理部门不同,不少规模较小、碳交易量较小的企业没有专门的碳管理部门,碳披露工作都是由企业内部的环保人员兼职处理。

对此,彭应登建议,应尽快培养企业碳披露管理队伍。“要加快建立企业内部的碳披露制度。尤其是涉及出口商品生产的企业,宜尽早建立碳排放披露体系,以便随时应对任何形式的碳边境调节机制。”

除此之外,有业内人士建议,推进企业披露碳信息,还应制定并完善统一的企业碳披露标准,合理界定企业碳披露的范围及边界,使企业开展碳披露有制可依、有规可循。

关键词: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