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检察院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挂牌成立凝聚护河合力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6月23日,阳原县检察院和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召开“河湖长+检察长”联席工作会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世杰和阳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志忠出席会议并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揭牌。

会议会签了《关于建立阳原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联动协作制度、联席会商制度、联合督查制度的河湖管理“四联”制度,保证协作机制有序运转。该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助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落实。

会后,阳原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在县水务局举行揭牌仪式。该联络室的主要职责是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做好线索移送、联合督导巡查等工作,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

下一步,双方将始终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推动上述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行,协同破解河流管理保护难题,共同推动河流生态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