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4个集体7名个人受到省高院表彰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对2020年度全省法院系统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记功决定,公布了河北省法院2020年“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选树的“双十佳”先进典型的决定,张家口法院4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奖。其中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康保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荣立二等功集体,市中院潘守成、李立新、宋凯阳,崇礼区法院李静静,怀安法院薛保立,万全区法院张炜伟,尚义法院赵珂7名同志荣立二等功个人,市中院办公室荣获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