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工伤案,冰释前嫌化干戈

近日,涞水法院永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在工作中意外跌落摔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起历时近4年的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化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劳动者马某系某物流公司员工。2017年11月6日,马某在装卸货物过程中从车上跌落,事故发生后马某经多家医疗机构救治病情逐渐稳定;后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1月27日作出工伤决定书认定马某系工伤,2020年马某向涞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该物流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费用61万元,因该物流公司未按照规定给马某缴纳工伤保险,故涞水县仲裁委依法裁决某物流公司向马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60万元,后某物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涞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仲裁裁决中的相关补助金及医疗费过高部分进行调整。

永阳法庭接收案件后,主审法官李新宇对案件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诉辩材料进行了认真梳理,发现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原告某物流公司对被告马某的伤残等级有异议,且原告表示最近两年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明显下滑,面对巨额赔偿压力较大。后主审法官耐心对原告某物流公司进行释法明理,同时也积极与被告马某进行沟通,希望双方能互谅互让,冰释前嫌。最终经过法庭多次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原告某物流公司给付被告马某各项损失及费用45万元,分三期履行。

近年来,涞水法院始终把调解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首选方式,并不断提高调解意识,讲究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同时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对所办案件进行及时、高效、合法的处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