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初心不改三十年的你们:平山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推动形成热爱司法事业,珍视职业声誉、勤勉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2021年813日,平山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仪式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树林宣读了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人员名单,院领导依次为参加法院工作满30年的干警颁发荣誉纪念奖章和证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办法》,荣誉天平纪念章授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作出贡献的在编人员。旨在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表彰三十年如一日献身司法事业,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贡献的干警。

    院领导依次为参加工作满30年的干警颁发荣誉纪念奖章和证书。

    仪式上,“荣誉天平纪念章”代表发表了感人至深的发言,回顾在法院工作的三十年,在风雨同舟中砥砺前行、在倾情奉献中镌刻初心、在身体力行中勇担使命,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人民法院。

    青年干警代表发表感悟,作为新时代青年干警,深刻意识到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磨炼,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能力,只有不断的积累沉淀,才能厚积薄发,为法院事业贡献青春和力量。    会上,刘平院长向获奖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代表院党组发言时指出:“在平山法院历史发展的伟大征程上,老法官、老同志创立了不可磨灭的工作业绩,发挥了中坚和骨干作用。没有他们的长期奋斗,就没有今天审判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希望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的同志,要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传帮带工作,切实把好的政治素养、好的审判经验、好的工作作风、好的拼搏奉献精神传承下去,为平山法院发展进步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平希望全院青年干警要以老法官老同志为榜样,把传承作为最高的致敬,把发展作为最好的传承,在薪火相传中不断谱写平山法院发展进步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