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逃避执行遭惩戒,强制拘留促执行

2021年8月,被执行人韩某某因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逃避执行,高碑店法院执行局第三团队立即办理相关的拘留手续,在法律的震慑作用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

申请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冀0684民初34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韩某某支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执行费5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被执行人韩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执行局第三团队在得到被执行人的相关线索后,立即采取措施将被执行人韩某某拘传来院,在其表述不能偿还借款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将其带到医院做体检办理相关拘留手续,在威严的法律面前,执行人员耐心的为其做工作,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

高碑店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强制措施的实施力度,严厉打击“老赖”,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