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养家禽扰民 多方联合治理

家住余村的张阿姨向来村里巡查的县综合执法局天荒坪执法所队员反映,近段时间,每天凌晨4点,不绝于耳的鸡鸣声让她难以入睡。中午时分,家禽鸣叫声更是此起彼伏,严重影响了附近群众的休息。

执法队员根据居民反映的问题,迅速行动起来。他们在现场勘验后发现,一名当事人在景区过道私自圈起了30余平方米作为家禽养殖区,饲养家禽50余只,养殖区地面污浊不堪。

时逢夏季,家禽的食物及粪便产生极大的刺鼻气味,所在位置又紧靠居民楼,且处于景区中心位置,导致多户住户不能开窗通风,且家禽的鸣叫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也破坏了生态环境。周围群众反响十分强烈。“我在自己家也可以闻到一阵阵的鸡粪味,鹅还时不时在上面到处扑腾,羽毛老是遍地飞。”居住在附近的潘大伯说。

执法队员当即联合村干部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上门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从政策、法规等角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指出私自养殖家禽的危害性。

据悉,《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鸽。违反规定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饲养的家畜家禽和食用鸽,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事情发生的区域属于建成区。最终,当事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到位。

下一步,天荒坪所执法队员将对辖区内家禽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排摸出的违规养殖户发放整改通知单,确保整改到位。执法队员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换位理解,文明共处,共同打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