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追赃挽损暖民心

日前,康保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诈骗案中,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三名被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79000元。

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于2019年9月以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两名被害人张某某、徐某某共计67000元人民币。同年11月盗刷杨某某的两张银行卡共计12000元人民币。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当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做好释法说理、法治教育,多次向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及其家属说明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条款,鼓励积极退赃、真心悔罪,让犯罪嫌疑人清醒意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的同时,选择积极退赃返赃是最佳出路,使其心甘情愿的积极退赃。

7月1日下午,康保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诉前会议,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到会落实退赃工作。会上,检察官向被害人介绍了办案经过,并就如何提高防范意识、防止被骗被盗进行了法律宣传。在承办检察官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将犯罪嫌疑人骗得的钱款以现金形式退还给了被害人。被害人收到钱款后感激涕零,写下收条和谅解书,多次感谢检察机关为他们追回损失。

今后,康保县检察院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惩治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的财产损失,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