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块钱”帮助群众解决“五千元”问题
近日,复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审结一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常黎霞庭长主动帮助原告调取住院病历,并自我垫付复印费五元钱,成功帮助原告解决五千多元垫付费用问题。
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张某及其女儿刘某受伤,经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复兴大队认定,王某负全责。受伤的张某被送至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治疗,王某垫付了医疗费5771.67元。当日张某转院至邯郸市第一医院救治,王某又垫付了部分款项,后保险公司对受伤的张某进行赔偿时,仅支付了在邯郸市第一医院垫付费用,并未支付原告王某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垫付的5771.67元,故原告王某向复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该笔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常黎霞庭长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详细了解情况,通过询问、证据交换和质证,发现原告王某提交的证据中缺少受伤者张某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住院的病历。但王某没有请代理律师,医院规定不对除病人外其他个人提供病人的病历资料,这让王某十分为难,如果再请律师,又要花费一笔律师费,这让本来的情况雪上加霜。常黎霞庭长得知情况后,安抚原告王某不必过于担心,她想办法帮助他解决困难。常黎霞庭长先是电话联系了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向他们说明情况和原因,希望他们帮忙提供张某的病历。之后,常黎霞庭长和法官助理任诗君专门多次来到医院调取了病历,并主动垫付了病历复印费用五元钱。有了这份病历资料,被告保险公司按照判决支付了原告王某5771.67元,此案圆满审结。原告王某激动地对常黎霞庭长说:“真是没想到,没有律师自己也能打赢官司,法官还花自己的钱帮我解决困难,真是不知道怎么表达我感谢之情”。
“五块钱”虽少,但这是一名法官的为民情怀;“五千元”不多,但却是一名群众的辛苦血汗,常黎霞庭长通过自己的小小举动帮助群众解决了面临的实际困难,这句感谢是群众对常黎霞庭长真情流露和最大褒奖。复兴区人民法院的每一名干警都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宗旨,以自己的行动践行为民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