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操作失误诉讼费难退,干警出策终“应退尽退”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峰峰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把诉讼费“退费难”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件大事来抓,多措并举推进诉讼费退费工作,确保诉讼费“应退尽退”,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7月27日,由峰峰法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结案后,某保险公司将由其负担的诉讼费部分转给了原告王某某,让原告为其代缴原告自己也承担少部分的诉讼费。由于原告到银行后,双方未沟通清楚,原告错将自己和被告一共承担的诉讼费交到了该银行法院账号里,致使我院财务无法开票办理退费事宜。当事人往返几次找银行处理此事无果,只得回到法院寻求解决办法。

8月5日,当事人带着满肚子怒气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情绪非常激动,立案法官其进行了耐心解释,当事人依然火气难消。为了尽快解决该问题,立案庭副庭长张晶晶,法官助理袁雨聪,书记员李宗丽共同商讨解决办法随后及时联系了该案主审法官郭力为了不让当事人为此来回奔波,主审法官和立案庭法官马上动身前往银行,经过多次和银行及法院财务沟通,决定让当事人写下该事情的情况说明,立案庭和郭力法官共同签字证明,手续完善符合财务程序要求,最终顺利为原告办理了退费手续。当事人非常满意,并对立案庭庭长胡爱红民二庭法官郭力表示感谢!

2021年以来,峰峰法院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向社会公开发布“立案便民措施十条”,承诺做到立案方式多元化、绿色通道便民化、跨域立案便捷化、立案监督透明化、诉讼服务人性化、一号通办规范化、集约送达高效化、网上保全迅速化、诉费办理智能化、分调裁审流程化通过靶向聚焦多措并举,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愁盼,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