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之事无小事 细微之处见真情

近日,立案庭保安老杨收到一份手写的感谢信,语言虽朴实淳朴但字里行间表达出对老杨工作的高度认可。

原来:8月10日下午6时许,老杨下班前在例行对庭内场所进行消毒消杀时,发现群众休息区墙角处有一个透明塑料袋,经查看发现里面装有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

“本来我想第二天上午再联系失主的,但一看到有这么多证件,关键是准考证上显示第二天考试,我想不能耽误了孩子考试,所以我当即根据身份证地址电话联系到金滩镇金中村村委会人员,告诉他们事情情况。随后一名女士给我回来电话,我告诉她证件都在我这里,我会在立案庭等她来取,让她放心。”老杨说,他在单位一直等到晚上八点多,赵女士慌忙赶来,老杨亲手把证件交到她手中。

赵女士眼含热泪,握着老杨的手哽咽道:“找了好多地方都没找到,家里人都快急死了,真不好意思让您一直等到现在,多亏了您,要不然找不到就影响孩子考试了。真是太感谢您了!”

“等多久都值得,只要把证件交给你,我就放心了。每天能为群众办事,我就很幸福。”此时,老杨脸上也露出会心的微笑。

“群众利益无小事”,看似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却是大名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彰显着法院人的司法为民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