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 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压实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燃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等行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和管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市政公用行业运行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加大一线工作人员疫情防护知识、防护技能、服务能力培训力度,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行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和正向引导,组织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加快疫苗接种,尤其是对承担入户安检、抄表、维修以及窗口服务等工作、与群众接触密切的关键岗位重点人群,应实现新冠疫苗接种全覆盖。鼓励企业改进服务方式,通过电话、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服务渠道,尽可能减少人群接触。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燃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厂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管控,增加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提高供水厂出厂水水质检测频次。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杜绝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检测,确保设施生产安全、出水水质达标。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逐个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到位。各地要加大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设施设备运行平稳。(李梦雨 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