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支持钢铁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记者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辽宁省日前印发《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省工业经济的影响,出台财政税费、金融信贷、助企纾困、保供稳价等方面27条具体支持措施,力促全省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努力推动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工业兴则辽宁兴,工业强则辽宁强,这是由辽宁省的产业结构所决定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影响,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相关举措,主要是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若干措施》提出要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推动各地区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支持钢铁等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同时,用好用足国家有关能耗政策。(中国经济导报)

关键词: 重点企业 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