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法院:抚养费用起纠纷 巧借亲情促和解

都说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即使婚姻告一段落,但亲情一直将持续下去。近日,望都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相对于诉讼对簿公堂,调解不仅有效化解矛盾,而且唤起亲情,促使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

案中原告张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因感情不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接到案件后,主办法官欲通过送达与被告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原来,原告张某已经离家出走十余年,两人育有一子,一直由年长的爷爷奶奶照顾。在交流中,被告表示同意离婚,但自己只是普通农民,没有其他收入,希望原告能够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让孩子在更好的生活环境中成长。

主办法官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原告承认被告所说的情况,确实因为自己的离家出走,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但自己只是打零工维持生活,无固定其他经济来源,无力抚养孩子,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成了这起案件的症结。

为尽快解决该起离婚纠纷案,主办法官以保护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母子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原告张某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角度着想,同时告知张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使张某认识到自己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孩子失去生活保障是违法悖理的行为。最终,在主办法官的主持下,原告将足额的抚养费交到了被告手中。至此,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既保障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亲情。

近年来,望都法院在受理家事纠纷案件时,巧用温情的调解方式,打好“亲情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