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634家高耗能企业度电加价1.72毛!

据悉,5月16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公开征求《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关于“高耗能企业市场化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的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的通知》,拟适当提高高耗能企业电价,合理疏导天然气发电、需求侧响应等电价矛盾。对5大类17小类(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暂不纳入)高耗能企业执行电价加价。

据统计,此次加价共涉及高耗能企业634家。按预计2022年7—12月用电量157亿千瓦时测算,从7月1日起执行,高耗能企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2元,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精神,合理疏导天然气发电等电价矛盾,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省能源局。

联系人:杨淑明,电话:0571-87050351(传真同号);

汪文辉,电话:0571-87056811;

邮箱:yangsm.fgw@zj.gov.cn。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备注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附件1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调整高耗能企业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 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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