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看魏检】《邯郸日报》刊载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赵卫平撰写的文章《在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上展现新气象》

7月6日,《邯郸日报》第4版刊载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赵卫平撰写的文章《在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上展现新气象》。原文如下:

在新的征程上,人民检察机关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作出新成绩,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在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上展现新气象。作为县级人民检察机关,我们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精准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忠诚履职,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增进社会和谐并重,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基层治理并重。要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运用认罪认罚制度、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开放日等方式进行释法说理、普法教育,防范化解信访矛盾。要依法拓展公益诉讼领域,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公共安全、工程质量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以检察履职有效预防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新老城区改造提升、民生事业改善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多措并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人民检察机关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要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员工生计、社会稳定等因素,根据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一贯表现等情况,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防止出现“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要充分运用检察监督手段,加大对企业的司法保护,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建立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全力搭建检企沟通交流平台,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经营氛围,为县域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多点发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人民检察机关要严惩危害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保护农村弱势群体权益,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坑农、害农犯罪。要做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因案致困受害人家庭的司法救助工作,突出对受到犯罪侵害的贫困户和因案致贫、返贫家庭的司法救助。建立扶贫、涉农领域案件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强化对耕地的司法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打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解决违法占地、污染土壤等问题,防止侵害农村集体产权。

利用检察建议,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在办理案件中,针对暴露出来的社会治理“痛点”、行政监管“堵点”,要深入剖析相关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加强监管、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促进深化行业整治,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行”的成效。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堵塞漏洞、行业清源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县域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谋发展提供检察方案、贡献检察智慧。

办好“小案”,聚焦维护民生民利。要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行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供应链条,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加大办理民生领域“微腐败”案件力度,依法严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扶贫惠农、救济资金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强化对危及群众“钱袋子”的非法集资案件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配合有关部门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最大程度减少群众损失。

公益诉讼,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人民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国家治理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持续保持办案力度,围绕服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力度,及时发现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实现精准打击。检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三长治河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县域内水网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监督保护力度。

(作者赵卫平系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