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审判主责主业,为民服务走深走实

为全面提高我院审判质效,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与审判质效全面提升落地落实,更好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复兴区人民法院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司法为民,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工作,以更好的司法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

一、实行审判质效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根据省院对基层院考核评价涉及的21项指标,一是审管办对我院审判质效弱项指标制作《审判质效提示简报》,每月底对各员额法官审判质效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二是每名员额法官针对通报的结果进行审判质效自我测评,制作《审判质效分析报告》,对弱项指标进行自我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使每名员额法官对标审判工作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任务目标。

二、实行院长督办制度。审管办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以及发还、改判的案件实行月通报制度,对庭审违规被省院、市院予以扣分处罚等情况计入年底考核负面清单,倒逼员额法官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对某项考核指标完成差距较大的员额法官,由院长签发督办函,进行督办,全面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抓细抓实,严格督导。

三、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制定法官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员额法官在工作的综合表现建立业绩档案。业绩档案直接与考核考评和绩效奖金挂钩,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建立奖惩分明,宽严相济的综合考评制度,突出体现员额法官审判业务能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复兴区人民法院坚持履行好法院审判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直面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落实到每一次审判中,让群众收获公平正义、感受司法权威,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